4月23日,乌恰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。来自县教育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自然资源局、林业局、税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家相关行政部门(单位)17名专业人员被聘任为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。
仪式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《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(试行)》及《关于聘任阿克木·衣马那力等17名同志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》。
会议强调,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充分理解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对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,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作用;要加强对检察业务的学习,了解办案规定,尽快融入办案团队,运用专业知识,协助检察官办理专业领域案件,形成工作合力;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,遵守办案中的各项保密规定,始终做到廉洁自律;要发挥所长,当好检察工作的“咨询员、联络员、监督员、宣传员”。
仪式结束后,特邀检察官助理参观了未检工作室、听证室、荣誉室、检察中心和一站式未成人办案中心,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,感受检察文化。大家纷纷表示:在以后的工作中,将融合好检察精神和业务精神,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,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意见,为办理专业相关案件贡献自身力量。
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,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,是新时代提升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的必然要求。下一步,乌恰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司法能力建设,深入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,引导特邀检察官助理尽快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、办案模式,运用专业理论知识为“四大检察”、“十大业务”贡献智慧和力量,推动“进贤”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//供稿:乌恰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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